督導室的主要職責是在校長的領導下,對學校教學工作、行政管理、后勤服務、財務管理、學生管理、安全保衛(wèi)及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進行全面的檢查、督促、指導、服務和績效評估,及時掌握第一線工作動態(tài),反映師生員工對教學工作和其他各項工作的意見和要求,為學校改進教學和各項管理工作提供依據(jù)。主要職責如下:
一、制定學期或?qū)W年督導工作計劃,組織專兼職督導員開展各項督導活動。
二、制定督導工作規(guī)章制度,經(jīng)學校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提出專兼職督導人員的聘任方案,經(jīng)學校領導同意后進行聘任,并負責專兼職人員的工作業(yè)績考核。
四、在開展教學督導工作的同時,對行政管理、后勤服務、財務管理、學生管理、安全保衛(wèi)及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督導。
五、在開展常規(guī)督導工作的同時,有計劃地開展各項專項督導檢查活動。
六、負責全校引進教師的試講聽課,提出是否引進的意見,把好引進教師的入口關。
七、對晉升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進行教學質(zhì)量綜合評價,實事求是地提出評價意見。
八、負責各系部、處室、部門的年度工作考核,得出考核結論,作為進行績效分配的依據(jù)。
九、配合教務處、各系部對教師教學質(zhì)量進行年度考核,列出考核等次,作為教師晉職晉級、評優(yōu)評先的依據(jù)。
十、定期召開教師、學生、職工座談會,聽取教師、學生、職工對學校教學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十一、定期或不定期地編印教學督導簡報,為改進教學及各項管理工作提供依據(jù)。
十二、積累督導資料,為學校參加各級各類教學評估提供相關資料。
十三、開展校際間的督導信息交流活動,參加有關督導學術研討活動。
十四、組織督導理論的學習和研究,加強督導隊伍自身建設。
十五、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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