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社團管理的通知
各有關部門、各團總支、各學生社團: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社團的指導,規(guī)范學生社團申請、登記和注冊管理過程,充分發(fā)揮學生社團在校園文化建設中的積極作用,現(xiàn)就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學生社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理順學生社團管理體制,促進學生社團良性發(fā)展
1.我校除校系兩級學生會、國旗班、廣播站的群眾性學生組織,均按照學生社團管理。
2.校團委是我校學生社團管理的扎口單位。今年3月31日前,校團委將組織對我?,F(xiàn)有學生社團重新登記,凡沒有按規(guī)定進行重新登記或不符合社團登記注冊管理辦法的原有學生社團一律公布注銷。
3.掛靠校團委的學生社團由校團委直接管理;掛靠學校黨政部門、相關系部團總支和教研室的學生社團由該部門管理,由部門指定一位社團指導老師;所有學生社團成立時須報校團委審批。學生社團開展各類活動須經(jīng)掛靠單位審批。
4.校外上級團組織要求在我校設立的學生社團由校團委直接管理。
二、明確掛靠單位和指導老師職責,促進學生社團健康發(fā)展
1.各學生社團須有明確的掛靠單位,并接受掛靠單位的管理;掛靠單位必須是學校黨政部門、校團委、各系部團總支和教研室。掛靠單位履行以下職責:
?。?)負責學生社團成立或異動的初審,為學生社團配備指導老師;
?。?)在征求學生社團指導老師意見的基礎上負責對社團主要負責人的考察、考核和評議;
?。?)對學生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進行審批和監(jiān)管;
(4)監(jiān)管學生社團的換屆、招新和日常管理;
?。?)了解和掌握社團動態(tài),及時處理突發(fā)事件。
2.每個學生社團須有一名我校在職教師或管理干部做為指導老師,指導老師履行以下職責:
(1)學生社團成立或異動時,負責指導起草和修改學生社團章程;
?。?)負責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的指導和培養(yǎng),確保學生社團負責人政治上可靠、業(yè)務上突出、學習成績和各項表現(xiàn)優(yōu)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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